清明节的起源、变迁与公假建议*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14日 23:50)
黄
涛
摘要:清明节是由“清明”节气、寒食节、上巳节三者融合而成的重大节日,其习俗活动丰富多彩,有祭奠与嬉游两类。该节日历史悠久,到现代社会仍然很受重视,有其独特的社会功能,而在节俗的形式与内涵上均有所调整和革新。鉴于清明节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中的重要位置,今天如将清明节设立为公休假日应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举措,故提出相关建议。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今天仍然是中华民族包括海外华人的重要节日之一。在传统社会中,清明节是一个特别盛大的节日。它不仅是扫墓祭奠、怀念离世亲人的节日,还是踏青嬉游、亲近大自然的节日。围绕着两种主题的民俗活动丰富多样,蔚为大观。它的节期也比较长。清明日(农历春分后第15日,公历四月五日前后)只是该节日的标志性时间,而其习俗活动往往持续五六天到十几天(各地各时不等)。在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生活、文化观念的变化以及假日制度的限制等,清明节的内涵、活动、规模等都有了很大变化,但它仍以其特有的功能和地位为国人所重视,有着不容忽视的社会影响。考察清明节习俗的历史演变过程,结合它在现代社会的传承状况,对它做出顺乎历史、合乎民情国情的定位与规划,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意义。
一、
清明节的起源与演变
与其他传统节日相比,清明节的特色有三个:一是兼有节气与节日两种“身份”,二是以户外活动(扫墓、踏青等)为主,三是兼有肃穆(或悲伤)(在扫墓祭奠活动中)与欢乐(在踏青等游玩活动中)两种情感氛围。这种特色的形成与其来历密切相关。从起源和形成的角度看,清明节是“清明”节气、寒食节、上巳节三者融合而成的节日。
(一)、清明节与“清明”节气
在二十四个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只有清明(冬至在历史上也是一个节日,但现在各地大多不再过此节)。清明节的名称与此时天气物侯的特点有关。西汉时期的《淮南子·天文训》中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清明风”即清爽明净之风。《岁时百问》则说“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虽然作为节日的清明在唐朝才形成,但作为时序标志的清明节气早已被古人所认识,汉代已有了明确的记载。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和民众在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气候规律,比较适宜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物候、降雨等方面的变化,对人们依时安排农耕、蚕桑等活动有不可或缺的指导意义。到了清明,气温变暖,降雨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所以清明对于古代农业生产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节气。农谚说
“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正是说的这个道理。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载:“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说的是这时开始准备养蚕。其中的“清明节”还只是一个节气,不是节日。
此外,清明时处早春三月,春光明媚,万物复苏,气候宜人而到处生机勃勃,是春游和郊外娱乐的好时光,所以清明前后自然成为人们乐于到户外、郊野嬉游的的好时光。
虽然我们在本文所谈的清明节主要指节日而不是节气,但是清明节气在时间和天气物侯特点上为清明节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该节气应看作清明节的源流之一。
(二)、清明节与寒食节
寒食节在农历三月,清明之前一两天。汉代以前寒食节禁火的时间较长,以一月为限。汉代确定寒食节为清明前三天。南朝时《荆楚岁时记》载:“去冬节一百五日,
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唐宋时期减为清明前一天。从先秦到南北朝,寒食都被当作一个很大的节日。唐朝时它仍然是一个较大的节日,但已开始式微,逐渐为清明节所兼并。
关于寒食节禁火习俗的形成,民间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说它起源于人们对著名忠臣义士介子推的纪念和祭奠。介子推是春秋时期跟随晋公子重尔流亡的一个大臣,曾割自己腿上的肉为晋公子充饥。后者做国君(即晋文公)后要封赏介子推。介子推却带老母到绵山隐居,不受封赏。晋文公为逼介子推出山,就放火烧山,结果介子推被烧死在山中。晋文公便把烧山的这一天定为介子推的祭日,这一天禁火。《荆楚岁时记》注中说:“介子推三月五日为火所焚,国人哀之,每岁暮春,为不举火,谓之‘禁烟’,犯则雨雹伤田。”实际上禁火之俗早在周代已是惯制,为怀念和祭祀介子推而禁火的说法纯是附会。这种附会在汉代发生后,传播渐盛,在寒食节的形成和传承过程中影响越来越大。
现在人们解释寒食节禁火的原因,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归之于上古以来特定的民间信仰。古人将周天恒星分为二十八宿,东方青龙宫的角、亢二星为“龙星”,在五行中居于木位。先秦时期,古人出于星象迷信和感应巫术,认为春季龙星现于东方,容易引起大火,所以在三月龙星初现之时,应该禁火。禁火之俗周代已有。禁火期间不能生火做饭,须得事先准备好食物。这种不能加热的冷食就是“寒食”。另一种说法用古人生活中的取火惯制来解释,认为寒食禁火源于古人钻木取火和换取新火的制度。上古时期,人们钻木取火,季节不同,所用木材也不同,换季时就要改火。而每次改火都要换取新火。当新火未到之时,须要禁止人们生火。《周礼·秋官·司煊氏》中说:“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就是仲春时节,负责取火的官吏在街上摇着木铎,警告人们禁火。后来在这一时节禁火成为习俗流传下来。
寒食节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是禁火、吃冷食,二是附会性地纪念介子推。当该节日增添了扫墓和游乐的习俗时,说明该节日的属性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也就是在向后来的清明节转化。我们从现存的历史记载和诗文等文字资料中可以大略看到这种转化的过程。
寒食节增加扫墓、游乐活动的准确时间,目前尚未见到明确的记载。但从北宋王溥所撰《唐会要》的记载,可以得知唐朝初年民间在寒食节扫墓并郊游的习俗已经蔚成风气并引起朝廷的注意。唐高宗李治龙朔二年(622年),朝廷发布了一道诏令,禁止民间“临丧嫁娶”和“送葬之时,共为欢饮”,也禁止寒食节上坟,更不许在悲伤地扫墓之后又欢快地郊游:“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唐会要》卷二三)显然朝廷认为民间这些做法是矛盾、不可思议的行为,是对亡灵、鬼神的不恭,是不严肃的、伤风败俗的。但是,民间习俗并不因朝廷的禁令而衰减,反而越来越兴盛。所以,过了一百多年,到玄宗李隆基开元二十年(732年),朝廷又颁布敕令,准许寒食上墓行拜扫之礼,并定为常式: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唐会要》卷二三)
但同时也规定扫墓之后不得就地饮食作乐“食馀馔任于他处,不得作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唐玄宗又下敕令:“凡庶人之中,情理多阙,寒食上墓便为燕乐者,见任官典不考前资,殿三年,白身人决一顿。”(《唐会要》卷二十三)而在坟前享用祭品本是民间自古以来的习惯,虽有朝廷严令也难以禁除。
从此以后,寒食扫墓之俗更为盛行。后来,因官吏回乡扫墓,时有耽误职守的事,朝廷又颁布几个政令解决假期的问题。开始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会要》卷八十二)按大历十二年(777年)诏令,唐朝衙门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贞元六年(790年),假日加到七天。
这样官员们可以从容地进行扫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见,当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一个很隆重的全国性节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节的重要程度超过了重阳节和年终蜡祭。宋代的寒食节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
那么,这时的寒食节与清明节是什么关系呢?如上所述,此时寒食节的习俗主要有三项:禁火、扫墓、郊游。唐宋时期人们所过和所说的“寒食节”其实是现在所说的清明节与寒食节的混合。寒食与清明只差一天,三日禁火完毕,到清明这一天要换新火,以柳条或榆木乞取新火。这样清明与寒食就连在一起,清明的换新火活动成为寒食活动的一部分。其实,唐宋时期清明前后的一系列活动是连成一片的,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清明节是寒食节的一部分,作为换取新火的一天也被当作重要的日子。因为清明前几天是禁火的,到墓地上烧纸上供也应该是在清明这一天。有些诗文所记载的寒食扫墓烧纸的事其实是在清明之日。在名称上,称“寒食”的居多,如唐梅尧臣诗《湖州寒食陪太守南园》写郊外游春的盛况;有称“清明”的,如杜甫《清明诗》描写唐代大历五年长沙清明节游春的热闹场景:“着处繁华矜是日,长沙千人万人出。渡头翠柳艳明媚,争道朱蹄骄啮膝。”也有并称“寒食清明”的,如白居易《寒食野忘吟》:“乌嘀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有些诗文将二名混称,有的诗题为“清明”,下面的诗句又说成“寒食”;或题为“寒食”,诗句说成“清明”。据《唐会要》,在大历十二年二月十五日,朝廷有敕令:“自今以后,寒食同清明”。晚唐、宋代以后,禁火食冷之俗转衰,到元代此俗大体消亡,“寒食”的名称自然越来越少被人提及,而本来是节气名称的“清明”突显出来,以之概括这一段节期的人渐多。到明清,“清明”之称多于“寒食”,成取代后者之势。到现代,大多数地方的百姓只知“清明节”,不知道“寒食节”之名了。但还有少数地方有禁火或食冷之俗,如山西、山东的一些地方。
清明节与原本意义的寒食节在习俗内容上共同之处并不显著,二者主要的联系有两点:一是时间相连,二是都有怀念、祭祀前人的情感诉求。这两点联系最终使清明节置代或兼并了寒食节。由寒食节的禁火到清明节的祭奠的置代,是民众在时间邻近的条件下在生活中自然而然完成的。
(三)、清明节与上巳节
上巳节形成于春秋末期,开始日期在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魏晋以后改为三月三日。从先秦到汉代,上巳节的习俗活动有三种:一是到水边举行祭祀仪式,并到水中洗浴,以祓除过去一年中的污渍与秽气,称为“祓”或“禊”。二是招魂续魄,在野外或水边招唤亲人亡魂,也召唤自己的魂魄苏醒、回归。先人认为自己的灵魂也如同万物一样随四季的的变化经历发芽、成长到凋零的过程,故在初春要招魂。三是春嬉,青年男女到野外踏青嬉戏,并自由择偶或交合。
上巳节的早期节俗最重要的内容是祓禊。在上古时期,这种活动就不仅是一种祛邪求祥的巫术仪式,而且更是一种自由快活的春游。《诗经·郑风·溱洧》中描写了水边人群聚集、青年男女交游示爱的场景: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士曰:“既徂。”“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韩诗注》解释说:“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续魄,祓除岁秽。”从以上的描述和解释,我们可以知道,上巳节就是在郊外水边举行辟邪求吉的宗教仪式之后快乐地春游、男女自由交往的节日。这样,上巳节的气氛就有两种:一是肃穆的祓除和招魂,二是欢快的嬉游和交往。虽然祓禊、招魂的仪式很重要,但是人们投入时间和精力更多的是快乐的春游和交往。
魏晋以后,水中沐浴、招魂续魄之俗逐渐消失,临水祓除转为临水酒会。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记载:“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临清流,为流杯曲水之饮。”这段文字里的上巳节习俗主要是一种水边交游、宴饮的活动。唐朝时,三月三仍然是一个全国性的重要节日。每逢此节,皇帝都要在曲江大宴群臣,所谓“曲水流觞”,不少文人写有诗文描述这种盛景。民间男女也踊跃来到水边饮宴交游。刘驾《上巳日》写道:“上巳曲江滨,喧于市朝路。相寻不见者,此地皆相逢。”这天,长安还流行斗百草游戏等。
由于时间与清明邻近,又都是在郊外的活动,上巳节的踏青饮宴与清明扫墓后的春游娱乐开始尚分头而行,后来逐渐合而为一。上巳节重交游踏青的特点就被整合到清明节习俗之中。也可以说,清明节盛行春游的习俗主要是继承上巳节的传统。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资料,清明在唐朝之前还没有成为节日;从唐代开始,清明节逐渐成为一个融合了寒食节与上巳节习俗的重要民俗节日。王维在《寒食城东即事》一诗中说:“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是寒食、清明与上巳三者融合为一体的有力佐证。在唐朝前期,虽然这一段时间的习俗多被称为“寒食”,但在实质上其主体部分已经是今天所说的清明节。到宋代以至明清,清明节发展到最盛行的的时期,其后绵延不绝。
二、
传统社会的清明节习俗
自唐宋以来,清明节是整合了寒食节和上巳节的一个大节日,其习俗活动之丰富在中国传统节日中足以和春节一比高下。这里我们把其传统习俗分为三大部分:祭祀、春游、饮食。
(一)、清明节的祭祀活动
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另外两个鬼节是七月十五、十月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节日相对而言的。
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祭祀的对象。作为鬼节,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和去世的亲人,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死者的思念之情。清明节属于鬼节而通常不被冠以鬼节之名,就在于它所祭祀的主要是善鬼、家鬼,或亲近者的亡魂,重在表达孝思亲情。另外两个鬼节则连恶鬼、野鬼也一并祭祀,重在安抚鬼魂,不让它们作祟。
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方也有清明节祭祀其他鬼神的做法。上海旧俗就有在清明节举行的专祭厉鬼的祭台会仪式,祭祀那些饿鬼、幽鬼孤魂,防止它们成为恶鬼作乱。这种祭台叫祭厉台。旧上海还有清明节的前一天迎请城隍神的做法。在清明节这天,城隍神要坐大轿出巡祭厉台,以赈济安抚孤魂野鬼,其场面十分盛大热闹。
祭祀的时间。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各地有所差异。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
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
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扫墓时间,新坟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
祭祀的场所。清明祭祀按祭祀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为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在墓地祭祀,祭祀者离祭祀对象最近,容易引起亲近的感觉,使生者对死者的孝思亲情得到更好的表达和寄托。清明祭祀被称为扫墓,主要是由于采取墓祭方式。另一种形式是祠堂祭,又称庙祭,是一个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后要开会聚餐等,这种祭祀是团聚族人的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情况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不能赶回家乡扫墓,就在山上或高处面对家乡的方向遥祭。
祭祀的方式或项目。清明祭祀的方式或项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见的做法有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整修坟墓,二是挂烧纸钱、供奉祭品。
扫墓时首先整修坟墓。其做法主要是清除杂草,培添新土。这种行为一方面可以表达祭祀者对亡人的孝敬和关怀,另一方面,在古人的信仰里,祖先的坟墓和子孙后代的兴衰福祸有莫大的关系,所以培墓是不可轻忽的一项祭奠内容。《清通礼》把修整坟墓解释为“扫墓”名称的来由:“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
过去由于寒食禁火的影响,纸钱不焚烧,而是挂在墓地的小树上、竹竿上,或用石块、坷垃压在坟墓边。宋庄季裕《鸡肋篇》卷上:“寒食上冢,亦不设香火。纸钱挂于茔树。其去乡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于空中,谓之掰钱。”这样,凡是祭扫过的坟墓就有纸幡飘飘,构成清明前后的特有景观。没有纸钱者,一般就是缺少后嗣的孤坟了。后来,一般不再讲究禁火,就把纸钱烧掉。旧时北京清明祭祖的主要形式是“烧包袱”。所谓“包袱”,被祭祀者当作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过去南纸店有卖所谓的“包袱皮”,即用白纸糊的一个大口袋。这口袋有两种样式:一种是有图案的,用木刻版印上梵文音译的《往生咒》,中间印莲座牌位,写上亡人的名讳,如“已故张府君讳云山老大人”字样。另一种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图案,中间只贴一张蓝签,写上亡人名讳。包袱里装有各种冥钱。
所供奉祭品主要是食品,品种各地不同,都是当地人认为的并且按祭祀者的经济能力能拿得出来的美味佳肴,或合于时令的特色食品。
(二)、清明节的春游活动
在春光明媚的清明前后,尽情地亲近自然、到郊外踏青游玩,是清明节俗的另一项重要活动。旧时,清明时节的郊野之中,众人春游的场景是非常盛大热闹的。当时游乐活动在清明节俗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差不多与祭祀平分秋色。至少不像今人这样一提到清明节,就把主要注意力都放在清明扫墓上。有学者认为清明节主要是一个快乐的节日,此话不无道理。
有人会说,清明祭祀是肃穆或悲伤的,与轻松快活的春游岂不矛盾?其实这种想法是出于简单教条地看问题,也是不了解民众的精神与生活的表现。初唐统治者就曾基于类似看法,下令禁止寒食的扫墓共郊游,但是后来不得不解除这种禁令。清明时节祭祀能与游乐并行不悖,我认为有这样几条原因:第一,中华民族有很强的天人合一观念,在自然界生机萌动、气候宜人的清明前后投入自然的怀抱,是出于人的本能的冲动,是合于人的本性的,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体现。这一时光,人的这种冲动或要求是难以抑制的。第二,民间自古以来就有在庄重的仪式之后纵情欢乐的节日文化传统,而清明节的源头之一上巳节正是一个这样的节日,何况魏晋之后上巳节就已演变为一个纯粹郊游宴饮的的节日。上巳节在郊野纵情游乐的传统必然在清明节俗中得到体现。第三,清明节的节期前后有十来天,祭祀可在一天内完成,其他时间可以纯做春游。第四,民间对生死向来有一种流传广泛的旷达观念,认为人出自黄土又归于黄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只要是尽寿而终,不是早夭,就不是很令人悲伤的事情,甚至老人的高寿而亡是一件喜事,所谓“红白喜事”。这样,祭奠正常寿终的亲人和祖先,就不是一件真正悲伤的事情,只是表达孝敬和思念之情,在完成一个郑重的仪式。一些女性的哭坟也是按礼法所为的仪式的一部分,或者是发泄自己情感的一种方式。仪式完成之后的游春就是自然的事情。所以,人们能普遍地将扫墓与春游结合起来。明代的《帝京景物略》记载了这种扫墓与郊游并行不悖的情形:
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
下面列举几项传统的春游活动。
踏青。又叫探春、寻春、郊游。其含义,就是脚踏青草,在郊野游玩,观赏春色。清明前后正是踏青的好时光,所以成为清明节俗的一项重要内容。古时妇女平日不能随便出游,清明扫墓是难得的踏青的机会,故妇女们在清明节比男人玩得更开心,民间有“女人的清明男人的年”之说。
插柳。清明节是杨柳发芽抽绿的时间,民间有折柳、戴柳、插柳的习俗。人们踏青时顺手折下几枝柳条,可拿在手中把玩,也可编成帽子戴在头上,也可带回家插在门楣、屋檐上。谚语有“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清明不戴柳,死后变黄狗”的说法,说明清明折柳在旧时是很普遍的习俗。据说柳枝具有辟邪的功用,那么插柳戴柳不仅是时尚的装饰,而且有祈福辟邪之效了。清明插柳也可能跟过去寒食节以柳枝乞取新火的的习俗有关。今天看来,随意折取柳枝是对树木的一种损害,是不宜提倡的。
放风筝。清明放风筝是普遍流行的习俗。清人潘荣陛所著《帝京岁时纪胜》记载:“清明扫墓,倾城男女,纷出四郊,提酌挈盒,轮毂相望。各携纸鸢线轴,祭扫毕,即于坟前施放较胜。”古人还认为清明的风很适合放风筝。《清嘉录》中说:“春之风自下而上,纸鸢因之而起,故有‘清明放断鹞’之谚。”在古人那里,放风筝不但是一种游艺活动,而且是一种巫术行为:他们认为放风筝可以放走自己的秽气。所以很多人在清明节放风筝时,将自己知道的所有灾病都写在纸鸢上,等风筝放高时,就剪断风筝线,让纸鸢随风飘逝,象征着自己的疾病、秽气都让风筝带走了。
荡秋千。秋千之戏在南北朝时已经流行。《荆楚岁时记》记载:“春时悬长绳于高木,士女衣彩服坐于其上而推引之,名曰打秋千。”唐代荡秋千已经是很普遍的游戏,并且成为清明节习俗的重要内容。由于清明荡秋千随处可见,元明清三代定清明节为秋千节,皇宫里也安设秋千供皇后、嫔妃、宫女们玩耍。
拔河。早期叫“牵钩”“钩强”,唐朝始叫“拔河”。它发明于春秋后期,开始盛行于军中,后来流传于民间。唐玄宗时曾在清明时举行大规模的拔河比赛。从那时起,拔河成为清明习俗的一部分。
除以上活动外,清明节的传统游戏还有踢球、斗鸡等。
(三)清明节的节令食品
在清明节的饮食方面,各地有不同的节令食品。
由于寒食节与清明节合二为一的关系,一些地方还保留着清明节吃冷食的习惯。在山东,即墨吃鸡蛋和冷饽饽,莱阳、招远、长岛吃鸡蛋和冷高粱米饭,据说不这样的话就会遭冰雹。泰安吃冷煎饼卷生苦菜,据说吃了眼睛明亮。
晋中一带还保留着清明前一日禁火的习惯。
很多地方在完成祭祀仪式后,将祭祀食品分吃。晋南人过清明时,习惯用白面蒸大馍,中间夹有核桃、枣儿、豆子,外面盘成龙形,龙身中间扎一个鸡蛋,名为“子福”。要蒸一个很大的总“子福”,象征全家团圆幸福。上坟时,将总“子福”献给祖灵,扫墓完毕后全家分食之。
上海旧俗,用柳条将祭祀用过的蒸糕饼团贯穿起来,晾干后存放着,到立夏那天,将之油煎,给小孩吃,据说吃了以后不得疰夏病。
上海清明节时有吃青团的风俗。将雀麦草汁和糯米一起舂合,使青汁和米粉相互融合,然后包上豆沙、枣泥等馅料,用芦叶垫底,放到蒸笼内。蒸熟出笼的青团色泽鲜绿,香气扑鼻,是本地清明节最有特色的节令食品。
上海也有的人家清明节爱吃桃花粥,在扫墓和家宴上爱用刀鱼。
在浙江湖州,清明节家家裹粽子,可作上坟的祭品,也可做踏青带的干粮。俗话说:“清明粽子稳牢牢。”清明前后,螺蛳肥壮。俗话说:“清明螺,赛只鹅。”农家有清明吃螺蛳的习惯,这天用针挑出螺蛳肉烹食,叫“挑青”。吃后将螺蛳壳扔到房顶上,据说屋瓦上发出的滚动声能吓跑老鼠,有利于清明后的养蚕。清明节这天,还要办社酒。同一宗祠的人家在一起聚餐。没有宗祠的人家,一般同一高祖下各房子孙们在一起聚餐。社酒的菜肴,荤以鱼肉为主,素以豆腐青菜为主,酒以家酿甜白酒为主。浙江桐乡河山镇有“清明大似年”的说法,清明夜重视全家团圆吃晚餐,饭桌上少不了这样几个传统菜:炒螺蛳、糯米嵌藕、发芽豆、马兰头等。这几样菜都跟养蚕有关。把吃剩的螺蛳壳往屋里抛,据说声音能吓跑老鼠,毛毛虫会钻进壳里做巢,不再出来骚扰蚕。吃藕是祝愿蚕宝宝吐的丝又常又好。吃发芽豆是博得“发家”的口彩。吃马兰头等时鲜蔬菜,是取其“青”字,以合“清明”之“青”。
三、
清明节在当代中国的存活状况与社会功能
(一)清明节在当代社会的传承与变异
作为一个承载着很强的文化消费需求、富于特色与活力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在当代仍然是一个很受人们重视的节日。它的内涵和形式保持了很多传统的成分,也有因适应新的社会情境而发生的变化。
1、传统的延续
中国社会发展格局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城市与农村有较大的差异。清明节在城市与农村也出现不同的传承形态。
在农村地区,清明节扫墓是每个农家必须郑重完成的事情,其主要习俗仍然保持着传统的形态。目前,农村的大部分地区还是采取墓葬的丧葬方式,这为保持清明节扫墓时清除杂草、添坟、祭酒、烧挂纸钱等传统习俗提供了客观条件。
在城市地区,清明扫墓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就北京的情况而言,每年清明节前后,民间扫墓活动都有很大的规模。据2004年3月31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从3月27日到29日14时,北京市通州区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已经接待了9万余人,“而祭扫人流在未来几日内将持续增加。”据这里的工作人员说,“每年的祭奠高峰都在清明节前1周左右开始,逢周末时更是人山人海,可比平时增加几倍。”
扫墓高峰日期间,通惠陵园周边采取单行措施,以防止交通拥堵。据2004年3月31日《长沙晚报》:“据初步估计,清明节期间,全省将有20万务工人员和10万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回家乡祭祖扫墓。”2004年3月31日《新民晚报》一篇题为《祭扫大军年年“扩军”
今年上海祭扫人预计646万》的消息说:“据统计,今年清明期间落葬墓穴数达到20435穴,祭扫人数646万余人,祭扫车辆27万余辆,均创下历年之最。由于清明节正逢周末,上海市殡葬管理处预计4月4日人流将会比较集中,另外3月27日、28日,4月3日也将成为人流、车流的高峰期。”从以上报道,可以看到当代中国城市地区清明扫墓的盛况,而且呈现出越来越兴盛的趋势。
2、习俗的变迁
建国以后,在全新的社会环境中,清明节的习俗有了不少变化和革新。
首先,在清明节习俗的主要内容上,在传统的扫墓与春游两大项目中,现代人主要关注清明节扫墓的习俗,春游节俗已衰落。据笔者观察,在清明节前后,很少有人出于过节的考虑而出外踏青、游戏,除非在扫墓时顺便而为。人们一般意识不到在清明节的传统习俗中,春游是与扫墓几乎同样重要的习俗。在城市,清明节不放假,一般工作人员自然不会耽误工作去游玩。但在农村,一般人也不在清明扫墓之外而特意进行节俗性的春游。如在山东枣庄市红山峪村,“目前踏青完全消失”。
当然现代人还是很重视出外旅游和户外娱乐的,只不过是在有时间和兴致时随意而为,不一定在清明节期间。
其次,建国以后,由于政府的提倡,全国各地的学校或单位常在清明节组织人们去革命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事迹。也有些人自发前往。
第三,城市人的清明扫墓习俗变化较大。与传统时期相比,城市里的丧葬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般都采用火葬了,祭祀对象放在骨灰盒里,与很多亡人的骨灰盒排放在一起;或者有坟墓,但一般也不按家族分区修坟,即一般找不到祖坟了。这些客观条件是祭祀习俗的基本构成要件。它们的变化必然带来祭祀方式和内容以至祭祀观念的变化。比如祭祀对象在骨灰盒里,就不会有整修坟墓的内容;找不到祖坟,一般就不再祭祀祖灵。在清明祭祀观念上,人们扫墓主要是表达对逝去亲人的孝敬或怀念,寄托自己的亲情,几无灵魂崇拜的成分。在祭祀方式上,总的趋势是简单、文明、不断翻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很多人改变了清明节以烧纸方式祭奠亡灵的传统习俗,以敬献鲜花、上网扫墓等形式寄托哀思,不事铺张,既文明又时尚。网上祭祀是近几年新兴的方式,一些网站设立网上墓园这种虚拟墓地,网民可以在这个墓园里为死去的亲属设置墓穴;有些墓园的管理者将实地墓园与“网上墓园”互动,所有在实地墓园中安葬的死者,都可以在“网上墓园”得到一块网上墓地,死者的亲朋好友可以在这个属于死者个人的网上专页中为死者献上一束鲜花、留一支歌曲、点一根烛光、种一棵松柏或留下祭文,也可以经常在网上墓园给死者写信……。
这种网上祭祀新颖而方便,但与传统的扫墓相比,缺点是不能兼有春游的好处。
(二)清明节在当代的社会功能
从到目前为止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当代中国社会,主要作为扫墓节的清明节主要有如下社会功能:
1、能够满足人们怀念离世亲人的情感需要,同时密切了人际关系。
通过清明节的习俗活动,人们对亡人的孝敬和思念的情感有了适当的表达方式,获得了精神慰藉与平衡。和他人一起扫墓,祭祀共同的亡人,也联络了同他人的感情。在农村,清明祭祀祖先是团聚祖族人重要方式。
2、有利于人文精神的建设和弘扬。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处于急剧转型期,经济发展很快,但文化建设没有同步发展,社会上有人文精神失落的倾向。清明节俗的兴盛,宣扬了中国传统中的孝道伦理,强调了亲人间的感情联系,从一个特定的角度促进了社会上人文精神的建设和弘扬。
3、有利于加强民族凝聚力,团结海外侨胞。
弘扬包括清明节俗在内的中国传统民族文化,能够增强国人的民族文化认同意识和民族自豪感,从而加强了民族凝聚力。
海外侨胞对清明祭祀祖先十分重视。每年清明节都有大批海外华侨归国祭祀祖先,也祭祀本民族的始祖。每年清明节,数以万计的海外华侨来到陕西桥山黄帝陵、轩辕庙,祭祀华夏始祖轩辕黄帝。共同的清明节俗,使大陆人民的心与侨居海外多年的华侨的心连在一起。
清明节俗还有利于国家统一大业。每年清明节。很多台湾同胞来到大陆祭奠祖先并与亲人团聚。如1988年,成批台湾同胞和久居台湾的大陆籍乡亲,来到陕西黄帝陵拜祭。
四、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建议
鉴于上述各种情况,建议政府采取清明节放假的决策。
1、根据传统的扫墓与踏青持续若干天的节日习俗,可以考虑清明节放假若干天,连同前后的周末,形成清明长假。
2、考虑到现有休假制度,已有“五一”长假,可以缩减和调整“五一”假期,与清明节假期统一安排。
3、建议在清明节期间设立烈士纪念日,在这天由国家领导人带头祭奠、缅怀为革命事业、国家独立和人民利益献身的烈士。
设立全国性的烈士纪念日的做法,在世界上是较普遍的。如1月7日是巴勒斯坦烈士纪念日、1月30日是印度烈士节、2月11日是也门烈士节、2月21日是孟加拉国烈士节、3月3日是加拿大烈士纪念日、3月18日是刚果最高牺牲日、5月6日是叙利亚烈士节、5月9日是俄罗斯战胜德国法西斯纪念日、5月26日是美国阵亡将士纪念日、6月6日是韩国显忠日、7月19日是缅甸烈士节,8月3日是几内亚比绍烈士日,等等。一般国家烈士纪念日的活动都是很隆重的。如俄罗斯、美国的做法,在这天举行由国家元首参加并主祭的仪式,民间也有很多人自发到烈士墓或纪念碑前鲜花。
我国在建国以后,在清明节前后由学校或单位组织人们到烈士陵园扫墓已是各地普遍的做法,民众也有很多人在清明节自发去祭奠革命烈士。各地还有一些纪念当地著名烈士的节日。在今天,由国家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烈士节、更大规模地展开纪念革命先烈的活动是富于积极政治意义,也是合情合理、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
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日期,建议设在清明节的前一天。这天传统上是寒食节、传说中纪念忠臣义士介子推的日子。这样的置代既有对传统的的继承,也有推陈出新的意义。
4、建议将原定3月12日的植树节移到清明节假期,可以考虑将清明节的后一天设为植树节。这样植树活动可和清明节原有的踏青郊游习俗相结合,也可以强化清明节的环保主题。这一日期也在适宜植树的自然时段之内。
考虑到清明节的阳历日期比较固定,每年总在阳历4月5日前后,相差不过一两天,也可以按阳历在4月5日左右确定烈士节、植树节的日期,这样也不会越出清明长假的时间范围。
采取清明节长假制度,除了能够促进以上三种功能的实现外,还有如下效益:
1、能够借此恢复传统清明节俗除扫墓外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即春游习俗,重建我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一个环节,并有效丰富民众文化生活。
2、实行清明长假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纪念革命先烈,有很好的政治意义;祭奠逝去亲人、祭祀华夏始祖黄帝,可以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植树和春游,可以增强国人的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这些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五一”长假,固然从本源上说,有一定的政治意义,但是这种意义缺乏配套的具体做法,不能落到实处,百姓欢度“五一”假期的方式只是休息或出游,没有特定的文化活动方式,改此假期为一天是适宜的。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主要部分,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节日习俗,可以使国人的假期过得更有趣味、更有文化底蕴,从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极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更适宜设为长假。
3、更加密切民众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加强国人的环保意识
清明春游是人投入大自然怀抱的活动,作为节日习俗来加以倡导,可以使国人更加喜爱接近大自然,更加热爱自然环境,并进而加强爱护自然环境的思想意识。从时间上来说,清明节期间的气候和自然环境状况更适合春游,特别是踏青。选择清明节作为春游的节日,是我们的祖先在生活中根据长期的经验自然做出的,显然更符合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在清明节假期增设植树节,使其环保主题更加明确、其环保行为更加积极了。
4、可以有效解决以往清明节扫墓期间交通拥堵的问题。有了清明节长假,人们不必像过去那样集中在周末去扫墓,就不会造成交通拥堵。
5、可以促进旅游业和商业的繁荣,从而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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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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